一、積極推進 “三線一單”成果融入我市“多規合一”一張圖體系,將項目建設條件及時推送至“多規合一”協同監管平臺,助力項目落地。
二、為重大項目搭建環保服務平臺,實行臺賬管理,提前介入、跟蹤服務、全力協調,項目即受理即評估、評估與審查同步,做到能批盡批、快審快批。
三、成立產業園區環評審批幫辦專班(名單見附件1),主動靠前為企業服務,實現由“企業跑”向“政府跑”的轉變。
四、除項目審批必須提供的要件外,其他無法律法規和規范化文件依據的行政事項不得作為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置條件,不得要求環評申請單位提供其他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或證明材料。
五、對已經環評批復的,不涉及新增用地,項目性質、規模、生產工藝和污染防治設施未發生重大變動,且不新增污染物種類和排放量增量不足10%的改造項目,無需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建設單位納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竣工自主驗收管理。
六、對涉及民生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歷史遺留問題項目,在符合規劃要求、環境影響可控的前提下,可減輕或免于處罰,予以補辦完善有關環保手續。
七、已完成環境影響區域評估(規劃環評)的園區,對不涉及環境敏感區的環評審批正面清單內32類建設項目(內環辦〔2021〕265號,見附件2),在滿足審批要求前提下,承諾壓縮審批時限75%。
八、優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證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審批服務,不再要求提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企業消防驗收意見。符合辦理條件的輻射許可證其注銷、延續、變更和重新申領全部實現即辦。
九、進一步推進政務服務流程再造、數據共享,實現全市生態系統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網上易辦、網上好辦,引導企業線上辦理環評審批、排污許可、輻射安全許可證。
十、行政許可審批結果可通過系統、郵件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努力打造 “一趟不用跑” 網上審批模式。
十一、大力推行線下政務服務預約辦理,持續提升線下服務水平。
十二、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系統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試行)》,對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十三、實施常態化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制度,對正面清單內企業(名單見附件3)原則上只開展非現場監管,對守法企業無事不擾,用“執法+服務”的模式幫助企業成長,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十四、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規范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持續提升執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十五、嚴格遵守《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執行“五個嚴禁”。一是嚴禁違反法定權限、范圍、條件和程序行使行政權力;二是嚴禁為配偶、子女及其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三是嚴禁向監管對象指定或推薦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及人員;四是嚴禁為第三方機構組織開展的涉企會議、培訓等營利性活動出具文件或提供聯系方式;五是嚴禁為中介機構向企業推銷產品、書籍、資料等經濟活動提供便利條件。
十六、認真遵守工作紀律、廉潔紀律,杜絕在政務服務中出現吃拿卡要、“雁過拔毛”、效能低下、超期辦結等問題,營造“親”“清”的政商關系。
信息來源:呼和浩特市環保局